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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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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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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若职工同一月份在本市两家或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参保登记,由哪家用人单位缴纳该职工社保费?

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以第一家参保单位为该月缴费单位,该月存在参保登记的各用人单位都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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