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06
发文字号:
青审服字〔2024〕51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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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的通知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我市参照“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开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直接变更登记改革。具体登记工作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个转企”简易登记改革工作方案》(青审服字〔2023〕80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相关材料


附件2.合伙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相关材料合伙企业转型公司制企业相关材料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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