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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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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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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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