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海南付林音乐基金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一)海南晨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二)儋州市慈善总会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