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文字号: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4年第2号
发文机关: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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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4-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2023-2025年度(第三批)和2024-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企业和个人对应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附件:


1.湖南省2023-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2.湖南省2024-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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