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文字号:
京税发〔2024〕17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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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 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税务局 2024 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4 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2024 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 号),结合北京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2024 年北京市税务系统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


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1.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5 月底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并适时上线电子税务局手机端,结合新电子税务局上线工作安排,提升纳税人的便利化水平。


2.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相关工作。


3.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 小时不打烊”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


(二)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4.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 12 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 12 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5.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 1 分,连续评为A 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 100 分),提升 A 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


6.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强化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托数据进行银税互动成效分析,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三)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


7.组织试点区(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探索涉税专业服务集中监管,推动将全市各区局所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到一个税源管理所,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个部门扎口管”“一批人员专业管”。


8.通过金税四期可信身份认证,对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制信息进行认证管理。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沟通协调,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共享,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奖惩信息进行共享,形成各部门联动的监管合力。


三、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


持续关注涉税涉费高频热点诉求,在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税涉费诉求解决效率。


(四)健全诉求解决机制


9.持续深化“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渠道,强化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


10.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宣传辅导实效,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申报享受遇到的问题,按要求做好首推成功率及兜底服务相关工作。


11.优化可视答疑服务,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实名归集、分析,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邀请,解答热点诉求,实现“一地答疑、多地共享”“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五)增强破解难题实效


12.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拓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先退税范围,将适用简易申报的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范围的相关工作。合理配置简易申报退税机审指标,组织区局统筹调配征管资源,对新纳入优先退税范围的简易申报纳税人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13.配合税务总局编制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编制《北京市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税费优惠政策。


14.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精准推送新办纳税人想要了解和需要掌握的政策、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


15.聚焦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连续第四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的宣传辅导方式,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16.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使用大企业服务模块开展大企业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京津冀大企业跨区域协调服务工作机制,高效率协调解决大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事项。


17.根据税务总局安排,配合做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提升对“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


持续深化数字赋能,通过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运用,推动办税缴费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成本降低,切实做到高水平优化提升税费服务。


(六)推进数据互通共享


18.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 2024 年第4号)要求,及时接收本市相关部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信息等数据,通过数据共享精准高效做好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19.依托税务总局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预填功能,在退税审核和补税监控中关注纳税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引导纳税人规范办理,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20.结合 2023 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开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一站式”申报功能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便捷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1.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北京实际,推动实现关联不动产交易环节信息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系统自动预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纳税人补充、更正、确认后,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探索利用自然资源等部门交换信息,进一步提升预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便捷性。


22.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北京实际,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参保困难群众人员统计、联合做好参保缴费政策培训及宣传辅导工作。


(七)加强数字技术运用


23.借助数字技术手段,依托可信身份体系、电子证照共享、电子化报送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


24.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发票电子化改革的相关工作,有效降低企业票据管理成本,更好满足旅客便利化用票需求。


25.积极推广“乐企”平台,通过宣讲会方式向企业讲解乐企,为符合条件的集团企业创造条件接入,为企业提供细致辅导,帮助企业对接。落实集团企业使用单位跨省办理,加速接入进度。税务总局推广乐企他用、联用服务后,辅导有需求企业接入乐企;企业接入后,持续提供运维保障。


26.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电子发票与电子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联合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五、进一步推进税费服务方式创新


持续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场景式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升级“跨域办”“跨境办”“批量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


(八)推进“跨域办”


27.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税服务厅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资料传递、屏幕共享等技术,实现办税事项跨区域协同服务,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下纳税人进厅跨区域办理需求。


28.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异地业务线上办,通过场景式归集,整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预缴、反馈等功能,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一次登录、直接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避免频繁切换账号身份。


(九)推进“跨境办”


29.丰富“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知识产品,收集整理国际税收热点资讯,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国际税收动态,按照税务总局要求配合做好跨境涉税疑难问题解决。


30.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整合相关功能,为“走出去”企业集成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根据纳税人定制需求,精准推送投资目的国(地)涉税资讯。


31.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建设优化英文税收政策法规库相关工作,方便跨境纳税人查询知晓税收政策。


32.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推出对外支付业务智能预填综合办理相关工作,将合同信息采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多个关联事项组合,实现关联要素不同表单间复用和预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针对非居民所得不同类型项目,纳税人通过点击选择即可实现智能算税、多税种一键申报,提升申报体验。


33.优化跨境税费缴库退库办理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支持跨境全程电子缴退税,提升跨境税费业务办理便利度。


(十)推进“批量办”


34.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紧贴涉税专业服务便利办税需求,配合做好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电子税务局中的代理办税功能,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的相关工作,提升涉税专业服务申报效率和使用体验。


(十一)推进“一窗办”


35.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为纳税人申报、缴税、获取发票和税票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优化二手房交易税费线上支付方式,实现发票代开网上办。


36.进一步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一次办”,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专窗,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登记办税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积极引导税务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做纳税人缴费人的倾情服务者,努力在高水平优化税费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对标对表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的工作任务安排表,结合北京实际,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深化内外部协同配合,强化统筹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工作风险,切实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见行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各单位可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亮点信息报送市局纳税服务处,为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春风行动改革举措、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以税费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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