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文字号:
津自贸发〔2024〕3号
发文机关: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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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便利,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盛长琳 022-6670768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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