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以下简称《决定》)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既是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也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下大决心,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与加强法制并举,坚持依法行政和以德治省相结合,坚持长期斗争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边整、边改、边规范,着力治本。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我省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十五”计划和“加快发展、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治理的原则;专门工作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
1、“十五”时期,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任务,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8项任务外,还要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既定的部署,继续抓好运输市场的专项整治,停止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取缔非法营运,打击车匪路霸,严肃查处粗暴待客和“宰客、甩客”,规范客货运输经营行为,清理对车辆和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加强对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2、今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除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中提出的五项重点外,还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以查处大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制假售假问题;以规范客货运经营行为、打击车匪路霸为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市场;以关闭小煤矿和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加强交通安全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大力整顿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问题;以强化社会信用为重点,严厉查处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统计失真、财政注水等问题。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步骤和目标
1、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推进。今年在总体上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01年4月至5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列出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目前已经完成方案制定工作的地方和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尚未完成方案制定工作的要抓紧完成,并尽快组织实施。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大造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综合整治阶段。2001年5月至12月,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6-7月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清理检查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从8月份起,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综合整治,大造声势,形成高潮,务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实效。从9月份起,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通过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整顿和打击,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2002年,在取得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集中进行整治。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继续进行重点督查、监控,限期整改。“十五”后三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审计监督,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以及地区封锁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争取到“十五”末期,初步形成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1、按照《决定》要求,建立“全省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体系。省政府已成立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一位副职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建立精干的办事机构。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分阶段的整治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领域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负责。对列入全省重点整顿范围的问题,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没有列入全省重点整治范围但问题比较严重的,也要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加以治理。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查处跨地区违法活动时,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联合行动,相互支持,杜绝推诿扯皮。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各级经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烟草、文化、新闻出版、财政、税务、金融、海关、交通、建设等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把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作为主攻方向,重拳出击,积极侦查,专案专办,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分子,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包庇纵容、以罚代刑、姑息养奸。各地要采取公开宣判的形式,从重、从快处理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和暴力抗法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我省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该地区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积极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拟定举报奖励办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5、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部门的职能界定,彻底清理和取消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权,通过减事减权,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不必要干预。加快部门与所属的或挂靠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中介组织脱钩,防止因政企不分而影响公平竞争。全面实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弱化部门利益动机,防止影响公正执法。继续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对需要保留的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申报,未经审批的一律取消。对经批准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实行审批权与责任挂钩,对工作失职、渎职的必须受到追究。对经批准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和范围,并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强化竞争机制,提高市场效率。今年全省要在减少行政性审批和打破行业垄断两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6、完善法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要及时修订。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排除阻力,坚决查处。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坚决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