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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6-27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7〕60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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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精神,强化制度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重一创”和制造强省建设为引领,以双创、“互联网+”和大数据行动为抓手,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知识、数据资源更加丰富。争取建成10个左右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和服务业新领域,新动能基本形成,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二、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多证合一”和“先照后证”。不断探索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普及网上预约、审批、咨询,实行并联审批、阳光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服务,进一步释放场所登记资源,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


(四)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


推进法规制度适应性变革。各主管部门要对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进行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具体建议方案和理由,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涉及省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的,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涉及省政府规章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的,由省政府决定修改、废止或暂时停止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


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进一步强化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的管理,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我省地方标准制订、修订情况,逐步建立相关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的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所得税、增值税优惠,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相应的所得税优惠,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给予加计扣除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优惠。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和成功上市企业给予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适应新业态就业和用工特点,相关企业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25人以下的小微新业态企业开业3年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免于审批、劳务派遣用工限制适当放宽等。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失业保险保障方式。


(五)鼓励先行先试。


依托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修订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物流、教育、旅游等领域系统性风险小的方面,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有利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管理制度。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涉企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及抵押贷款环节涉企收费清单。加快推动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在质量技术等基础方面探索改革创新,打造新产业新业态区域品牌。


(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


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和容错试错机制。探索有利于提升创业创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资产管理和破产清算等规章制度。落实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估值、退出等改革举措,引导国有创投基金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建立投资容错机制,适当提高投资风险容忍度。研究出台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措施。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扩大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


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搭建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云平台,统一发布创业创新政策,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各设区市建设集创新政策、行政服务、创业辅导、交流培训、孵化培育、创业融资、知识产权质押、上市辅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和公益事业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众扶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技术机构、分析测试中心等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为各类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基础服务。落实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强化对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科研数据信息等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机制。


推进双创相关改革试验。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双创蓬勃发展的环境。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率先取得新突破。加快发展专业性众创空间,推动网络平台众创。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提升侵权判定水平,将专利侵权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加强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成果的保护,探索在线创意、研发设计、众创众包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深化与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的合作,提高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防范和维权意识。


三、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


(七)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优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和全口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积极推动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纳入统计调查和支持政策清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许可标准和程序,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的配套办法和制度,推进阶梯配置。根据教育培训、健康医疗、交通出行等领域新业态的特征,调整优化准入标准,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八)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功能,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加快推进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应用。加大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增强信用管理威慑力。


(九)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在促进社会公正上有新突破,强化权力运行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探索开展部门随机联查。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提高执法水平上持续创新,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和痕迹化,形成行政执法大数据。依托大数据实施精准执法,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坚持建设发展与管理管控相结合,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形成线上监管与线下管理协同配合、产品质量与应用安全协同监管的体制。


建立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的新媒体内容监管机制。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


设立在研、在审创新药审查绿色通道,对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创新药,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随到随审,优先安排注册核查和检验。制定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和优先审批实施意见,鼓励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加强审评队伍建设,外聘相关专家参与技术审评。探索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队伍。建立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基于临床路径的医疗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审批和管理。完善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不断促进规范发展。在敏感领域,根据行业和企业申请对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完全不适应现有监管体系的产品、服务开展并行研究和监测分析,同步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


(十)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优化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分析体系,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网上舆情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完善公共管理和决策工具体系,加强网上舆情监控系统研究和应用,缩短风险监测信息反馈周期。


(十一)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促进监管机构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治理结构。明确平台企业参与治理的法律依据,确定平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协助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政企合作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针对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问题,建立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劳动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调动第三方、同业、公众、媒体等监督力量,形成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


四、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


(十二)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


激发人才流动活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人才引进、居留、就医、随迁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定期发布人才形势和需求预测,健全高校、企业、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体系。在省属本科高校和公立医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后勤服务等一般性劳务岗位纳入市场化社会化保障。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建设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保障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科学中心专门的人才服务窗口。


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倡导企业家精神,突出抓好诚信经营、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决策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敢于创新、敢于冒尖的创新型企业家。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推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鼓励国有出资股权基金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允许管理团队参股和项目团队跟投。


营造有利于跨界融合研究团队成长的氛围。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基因工程、数字创意等交叉融合领域,构建若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着力提高颠覆性技术、战略性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


(十三)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快建设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形成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破“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以共享为原则,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建立省级部门之间以及省与各市政府之间的数据沟通和分享机制。


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根据数据安全属性,依据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制定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十四)完善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


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省属高校院所可自主决定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处置科技成果遵从市场定价机制,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构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建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制度,完善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数据库和数据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高校院所通过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定期发布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包。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依托网上技术市场平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建立省专利转化信息平台和专利运营中心,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建立担保、评估、利息费用的补贴、补偿机制。


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鼓励各地建设一批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择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鼓励高校院所在省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本省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省内转化、产业化,按其实际支付技术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推动各设区市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的投资支持力度。拓展科技保险险种,开展科技保险试点,进一步化解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推广等过程中的风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


(十五)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


加快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在新型显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智能语音、集成电路、通用航空等领域,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数控机床、精准医疗、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在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燃气轮机、智能汽车、石墨烯、新药创制、大健康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在家电、机械、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智能制造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项目,推进工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大机器人、3D打印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成套生产线等研制攻关,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研究制定我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补助办法。在机械、石化、冶金、汽车等重点领域实施机器换人“十百千”工程。编制技术改造投资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重点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


利用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拓展农业新价值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仓储智能化水平和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发展物流新模式,推动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快调整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增强实体零售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推动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促进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一批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新产业和新业态。积极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不断丰富在电子商务、医疗、文化、教育、交通、旅游、金融等民生领域的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五、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


(十六)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研究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新动能发展问题,分领域制定培育壮大新动能工作方案。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的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资源配置,逐步健全新兴经济领域协调机制,强化立法、执法和产业发展等职能的衔接。健全对落实培育新动能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和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新动能发展的舆论宣传,引导正确认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当炒作,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十七)支持新技术应用。


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设置会员注册、资质验证、投标或者竞买许可、违法强制担保、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限制性条件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逐步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支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政策规定,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完善优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面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规定给予补助。推进大型智能设备融资租赁。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开展工程承包、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按投资额、工程承包前期费用、银行贷款利息等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境外营销网络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十八)优化金融支持体系。


激励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投资。按照“产业+基金”模式,完善金融资本对接“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壮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融资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证监会扶贫绿色通道政策,加大对省内符合条件企业的支持引导。


(十九)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


建立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主要指标、基础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数据报送时间等。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辟直报渠道,方便企业报送数据。开展新兴经济活动核算研究,探索新经济核算方法,科学测算新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研判新经济发展趋势。


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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