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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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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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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关于获得区级2023年度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区级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获得区级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获得区级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 广州市花都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2.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塱正社会发展社


3. 广州市花都区蓝天救援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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