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文字号:
发改地区规〔2021〕111号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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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认真落实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支撑带动作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27日


附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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