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7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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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  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pdf《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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