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文字号:
深财规〔2024〕2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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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 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的通知

福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附件1-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1-1.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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