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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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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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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4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优惠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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