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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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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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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扣除2000元,从什么时间执行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的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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