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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06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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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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