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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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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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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37.个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房产,目前长包酒店房间居住,每月金额自负,这种情况是否可视为租房?

答:可以视为租赁住房,但请纳税人保留部分相关票据,用以证明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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