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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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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可以委托其他个人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的规定: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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