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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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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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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用工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提供建筑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应由哪一方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一条规定:“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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