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3号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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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考标准的,不适用本目录禁止进出口相关要求。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29日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的公告-1

注:


1.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2.CAS号,即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


3.短链氯化石蜡是指链长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碳氢化合物,且氯含量按重量计超过48%,其在混合物中的浓度按重量计大于或等于1%。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的公告-2

注:


1.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2.CAS号,即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


3.短链氯化石蜡是指链长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碳氢化合物,且氯含量按重量计超过48%,其在混合物中的浓度按重量计大于或等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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