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广工作需要,为了实现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平稳对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相关数据接口规范,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数据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自带USB接口的税控收款机;第二种适用于使用串行通信接口的税控收款机。各税控收款机厂商可依据本规范完成税控收款机的升级改造工作。
二、本数据接口规范发布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http://its.chinatax.gov.cn)上,纳税人或税控收款机厂商可自行下载免费使用。在使用数据接口规范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税务总局反映。
三、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