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8
发文字号:
苏财税〔2023〕37号
发文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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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江苏省2022-2024年度(第三批)和2023-2025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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