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30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31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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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告。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同时废止。


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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