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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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11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通知

灵活就业缴费人:


因人社系统新系统上线切换工作需要,2023年11月份征期调整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1月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于11月13日、20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建议于本月10日前存足费款,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11月13-2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批扣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柜台查询缴费业务,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已开通APP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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