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26
发文字号:
沪经信运〔2023〕916号
发文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收藏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的部署要求,鼓励规下工业企业扩大规模,积极升规纳统,助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根据《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将《上海市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附件:上海市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上海市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的部署要求,鼓励规下工业企业扩大规模,积极升规纳统,助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根据《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和责任


(一)总体目标。2023-2025年,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逐年增长,实现2025年当年新增1000家,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突破1万家。


(二)区级分解目标。各区应按照年度新增规上企业数量逐年递增的原则,加快推动企业“小升规”。目标2025年当年松江、浦东、奉贤新增200家,嘉定、金山新增100家,宝山、青浦、闵行新增80家,崇明、普陀、杨浦新增8家,徐汇、静安新增3家,长宁、虹口、黄浦新增2家。


二、建立流程和机制


(三)明确培育路径。会同税务部门梳理营收超1000万元的高成长性规下工业企业,通过强化服务、产业链对接等方式支持企业扩大规模;会同住建部门采用分单体验收、附条件验收等方式支持企业早竣工、早投产、早纳统;加强对重点街镇、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的排摸,针对芯片研发、新药研发、智能终端设计等研发企业,支持加快产业化进程,鼓励开展委托加工做大产值。各区应按照年度目标的1.2倍建立培育企业库,动态管理。


(四)强化运行监测。各区应强化培育库内企业的运行监测,掌握规模变化,紧盯新投产企业产能爬坡进度,跟踪研发设计类企业成果验证、许可获批、市场准入等产业化里程碑事件,按照“宜早则早”的原则加快推动企业工业纳统。加强跟踪产值为2000-5000万的企业,针对产值下降企业做好原因分析,支持其止跌回升,减少退规企业数量。


三、强化政策和服务


(五)鼓励升规提质纳统。对本年首次升规并实现规上定报入统的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首次升规并实现规上年报入统的工业企业,根据本年产值增长情况给予奖励,增长10%(含)以上且低于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增长30%(含)以上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区给予企业升规配套支持。


(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区应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贴费等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特殊用电需求,优化负荷管理,做好电力保障。积极实施“标准地”出让、“先租后让”等土地供应政策,支持企业在沪发展。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七)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级工作机制,原则上应由区分管领导负责,各区产业部门牵头,推动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完成。各区应确保稳增长工作体系直达一线,制定年度目标,细化到月,分解到街镇、园区,倒排时间节点,逐月梳理目标完成进度。


(八)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应充分利用线上媒体和线下宣讲等形式,强化政策的宣贯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诉求,各区应建立服务台账和服务专员机制,兜底处理、积极协调、及时反馈。针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包保”联系制度。


(九)强化督促考核。各区年度升规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并于市领导稳增长调度会上讨论交流。鼓励各区将升规数量纳入街镇、园区考核体系,同步开展月调度,发挥杠杆导向作用,确保目标完成。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