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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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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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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如何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答: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


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单一贸易窗口相关功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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