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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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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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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的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

答: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


(一)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二)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人工调整


人工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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