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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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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小竹前瞻:该文介绍,山东省组织企业编写申请报告,并审核真实性。各区市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一些表现优秀的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央企在烟台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满足条件可直接被推荐,不占用推荐名额。各区市需在5月9日前正式行文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区市正式文件、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企业电子版光盘等。

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请按照属地原则,每区(市)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推进双创工作成效明显,列入2022年省级拟督查激励公示名单的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不重复支持,上限为2个)。为贯彻落实《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烟指发〔2022〕28号)要求,对央企在烟台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相应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满2年的,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不占用各区市推荐名额。


三、请各区市于5月9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材料包括:区市正式文件2份、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3份、企业电子版光盘1份。区市正式文件应写明申报企业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以及是否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电子版光盘应包括附件2、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PDF版,其中附表请用Office Excel格式。


烟台市发展改革委:0535-6788790


芝罘区发展改革局:0535-6235078


福山区发展改革局:0535-6356249


莱山区发展改革局:0535-6891397


牟平区发展改革局:0535-4283876


蓬莱区发展改革局:0535-2915017


黄渤海新区经发科创局:0535-6396697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0535-6922154


海阳市发展改革局:0535-3281069


莱阳市发展改革局:0535-7219926


莱州市发展改革局:0535-2888011


栖霞市发展改革局:0535-5263912


龙口市发展改革局:0535-8542336


招远市发展改革局:0535-8253901


长岛综合试验区经济发展局:0535-3210805


附件:

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报告编写提纲.doc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报告编写提纲.doc


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xls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xls


3.推荐申报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x推荐申报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x


4.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5.真实性承诺.doc真实性承诺.doc


6.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docx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docx


7.相关证明资料参考清单.docx相关证明资料参考清单.docx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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