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请按照属地原则,每区(市)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推进双创工作成效明显,列入2022年省级拟督查激励公示名单的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不重复支持,上限为2个)。为贯彻落实《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烟指发〔2022〕28号)要求,对央企在烟台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相应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满2年的,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不占用各区市推荐名额。
三、请各区市于5月9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材料包括:区市正式文件2份、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3份、企业电子版光盘1份。区市正式文件应写明申报企业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以及是否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电子版光盘应包括附件2、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PDF版,其中附表请用Office Excel格式。
烟台市发展改革委:0535-6788790
芝罘区发展改革局:0535-6235078
福山区发展改革局:0535-6356249
莱山区发展改革局:0535-6891397
牟平区发展改革局:0535-4283876
蓬莱区发展改革局:0535-2915017
黄渤海新区经发科创局:0535-6396697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0535-6922154
海阳市发展改革局:0535-3281069
莱阳市发展改革局:0535-7219926
莱州市发展改革局:0535-2888011
栖霞市发展改革局:0535-5263912
龙口市发展改革局:0535-8542336
招远市发展改革局:0535-8253901
长岛综合试验区经济发展局:0535-3210805
附件: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