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16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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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小竹前瞻:本公告共清理了10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中102件全文失效废止,2件部分内容废止。主要清理文件有:以前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时期出台的已失效的增值税相关文件、以及已被新规定替代的部分文件内容。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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