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23〕27号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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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小竹前瞻:该通知旨在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预防风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性法规进行进一步完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指导用人单位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规范用工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用人单位可根据所在地地方性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对参考文本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3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doc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不当管理风险隐患制度(参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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