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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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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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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1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按季申报的,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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