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常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常德市企业联合会为2023年常德市本级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德市企业联合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四、该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常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3年6月6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