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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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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8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1日18:00(仅限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


703H(受理联系人:夏小姐,联系方式:18923706186)。


三、咨询电话


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0755-88100675、18923706186。


先进技术:0755-82574673。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755-88102445。


本事项的《申报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3.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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