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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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48号公告)规定,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2023年度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企业名单2023年度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企业名单


2023年度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名单2023年度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名单


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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