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令第750号)正式公布施行,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为进一步规范产业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子烟产业链中重要的生产制造基地。由于存在监管空白,近年来电子烟产业盲目发展、电子烟生产无标准可循、电子烟产品无质量保障、电子烟市场无序竞争,对消费者利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产业链安全稳定构成巨大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解决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平稳有序规范,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充分研究评估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业发展阶段和市场现状,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二、《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规范电子烟产业秩序、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加强烟草控制为主线,重点解决产业无序发展,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包括政策目标、产业布局、供需管理、投融资管理、市场体系、市场监管、质量安全、技术创新、保障措施等九章四十一条。
主要内容为:一是优化电子烟产业布局,推动电子烟产能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和企业适度集中;统筹考虑产业基础、资源利用效率、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等业务布局。二是加强电子烟供需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产销规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落实投融资管理要求,明确电子烟限制发展的产业定位,在固定资产投资、外商投资和企业融资方面依法实施审查,防止电子烟产业无序扩张。四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体系,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健全价格和税收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五是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电子烟产业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六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电子烟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