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行为,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管理细则》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为:一是规定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的相关条件;二是明确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的申请材料;三是明确了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的办理机关、申请方式、审批时限、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