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4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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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三条第(二)项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二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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