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2-25
发文字号:
琼工联〔2018〕15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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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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