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文字号:
湘财税〔2022〕20号
发文机关: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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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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