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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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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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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之间发生的商品买卖行为未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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