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3
发文字号:
浙发改信用〔2023〕27号
发文机关: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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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的通知

各设区市信用办、衢州市营商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迭代提升信用“531X”工程,我委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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