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省外购农产品生产销售橡胶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成本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表:
2023年农产品成本法核定扣除标准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