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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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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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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的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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