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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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理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目前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查找是否存在没有文件依据或文件依据已失效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处理,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的制度依据。


二、重点内容


共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个,修改条款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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