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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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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票面上有什么防伪措施?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票面上的部分防伪措施有: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二、造纸防伪线;三、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四、专用异型号码;五、复合信息防伪。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的规定,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的规定,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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