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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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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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