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1-09-19
发文字号:
人函〔2001〕129号
发文机关:
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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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湖南省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湖南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恳请在我省进行博士后管理工作管理体制试点的请示》(湘人报[2001]24号)收悉。根据你省博士后工作发展较快,设站单位较多,具有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相应条件等情况,为充分发挥地方人事部门的作用,经研究,同意在你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自2001年11月起,在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指导下,湖南省的博士后管理工作,统一由你省代为管理。


接此通知后,请按照 《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人专发[1992]15号)和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工作。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合作,不断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的作用,为促进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试点工作运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人事部

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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