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2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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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予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说明.doc《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说明.doc


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doc《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doc


3.《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doc《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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