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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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信息共享,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现将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材料等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不动产转移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材料及能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等)


(四)税费缴纳凭证、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五)设有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六)税务材料(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家庭为单位开具的不动产状况查询证明、其他涉税相关资料)


(七)有关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重要提示: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材料涉及税收优惠,请纳税人认真核对,对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税收优惠。


三、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收件、核税) → 办理(审核、缴费、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四、受理地址


铜川市耀州区长虹南路世纪花园B3号楼一层


五、咨询电话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919-3195311


不动产涉税事项咨询电话  0919-3195310


特此公告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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