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48.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 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195 号)
49.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 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 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 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
50.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
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2 号)
5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2 号)